近日,合肥市教育局、合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合肥市财政局联合发布关于印发《2021年合肥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实施方案》的通知。《通知》中明确了中等学校学生资助制度,包括中职国家奖学金、中职免学费补助、中职国家助学金、中职市级免学费补助、资金分担。一起来了解一下。
1.中职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下同)全日制在校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具体名额由省教育厅、财政厅确定。
2.中职免学费补助。对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生中所有农村(含县镇)学生、城市涉农专业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除学费(含戏曲表演专业学生,艺术类其它表演专业学生除外)。其中,涉农专业为2010年教育部发布的《中等职业学校专业目录》和2018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发布的《全国技工院校专业目录》规定的农林牧渔类所有32个专业,以及轻纺食品类的粮油饲料加工技术、粮油储运与检验技术专业和医药卫生类的农村医学等3个专业。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在校城市学生的10%确定。
民办学校的补助政策:对在经教育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依法批准的民办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的一、二、三年级符合免学费政策条件的学生,按照当地同类型同专业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免除学费标准给予补助。民办中等职业学校经批准的学费标准高于补助的部分,学校可以按规定继续向学生收取。
3.中职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一、二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平均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2000元,实行分档资助,分档标准为1000元、2000元、3000元,各地可结合实际分为2-3档。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比例按在校生的15%确定。
为切实减轻贫困地区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家庭经济负担,根据《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有关精神,大别山区连片特困地区中等职业学校农村学生(不含县城)全部纳入享受助学金范围。
中等职业学校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享受最高档国家助学金资助。
4.中职市级免学费补助。对除上述学生外其余全日制在籍在校的一、二、三年级城市户籍学生免除学费。补助标准及方式同国家免学费。
5.资金分担。中职国家奖学金由中央财政承担,中职免学费补助和中职国家助学金所需资金由中央、省级与市以下财政按比例分担。免学费补助资金和国家助学金由中央财政统一按每生每年2000元的标准与省级财政按比例分担。其中:中央与省级的分担比例为6:4,省级承担的部分,根据财政供给渠道实行分级承担,即省管中等职业学校由省级财政承担;市级财政供给的中等职业学校由市级财政承担,市管民办中等职业学校由省级与市级财政按7:3比例分担;县(市、区)管中等职业学校由省级与县(市、区)级财政按7:3比例分担。
安徽新东方烹饪高级技工学校,积极响应国家资助政策,落实资助政策有成效,学生助学力度不断加大,助学政策不断完善。奖学金、助学金的颁发,激励着学生们树立爱国、求学、报国志向,努力练好专业技术本领,努力为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贡献青春力量。